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2 年 3 月 27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120351061 號函辦理。
二、有意願參與介聘教師請於 112 年 3 月 31 日下班前提出申請。
三、檢附市內介聘期程及實驗教育學校介聘期程各一份。
處理教師不當管教學生申訴管道:
申訴專線:2662492轉502
電子信箱:lch5937@tn.edu.tw
教育部反霸凌申訴專線:
0800-200885
台南市反霸凌申訴專線:
06-2959023
大甲國小反霸凌、反詐騙申訴專線:
06-2662492轉502
大甲國小反霸凌申訴信箱:
台南市菸害防制檢舉專線:
06-6352631、06-3352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