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人事及業務經費辦法。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三)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0.2.20 南市教特(二)字第 1100200512 號辦理。
二、目的:協助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學習、生活自理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三、徵才職務: 特教鐘點助理員正取 1 名。
四、報名資格:
(一)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二) 身心障礙學生家長或有特教、 護理服務相關資歷優先遴聘。
五、工作內容及職責: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六條規定,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在教師督導下,提供個別或少數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並應接受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之督導及定期考核。工作時間依學生實際需求及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
六、任用期間:預計110年3月8日至110年 6月 30 日止。
七、待遇及相關規定:
(一)錄取人員以鐘點費方式支應, 每小時以 160 元計, 依學生實際需求及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
(二)受僱用人員須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健保、離退金由教育局核定額度內勻支。
(三)錄取者經進用,應接受學校之職前訓練並積極參與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專業團體辦理之在職進修活動。
八、報名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3月 4日(星期四)上午12點前截止,逾時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如附件一)、身份證件影印本、最高學歷、服務證明書等證明文件影印本親送或郵寄本校辦公室(送件資料恕不寄還,證明文件正本驗畢歸還),並於信封空白處註明「臨顧特教助理員甄選」。
(三)報名地點:本校辦公室(地址:臺南市中正西路 360巷 30 號)
(四)聯絡人:教導主任王沛晴(06-2662492# 502)、學務組周文淵(06-2662492# 505)。
九、甄選方式:採取書面資料及資格審核,有需要者將以電話通知面試。
十、錄取公佈:錄取結果於110年3月 4日(星期四)下午 4 點前於本校網站(https://www.djes.tn.edu.tw/)公告。
十一、報到事項:
錄取人員請於 110 年 3 月 5 日(星期五) 早上 10 時前至本校辦公室辦理報到及契約簽訂, 若未完成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二、管理方式:
(一)由用人單位與進用人員訂定契約。
(二)用人單位設置出勤紀錄表,管理進用人員出勤情形。
十三、注意事項:
(一) 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 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二) 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輔導室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並依序通知備取人員遞補之。
(三)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五)如涉及校園性侵或性騷擾事宜將不予錄取。
十三、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處理教師不當管教學生申訴管道:
申訴專線:2662492轉502
電子信箱:lch5937@tn.edu.tw
教育部反霸凌申訴專線:
0800-200885
台南市反霸凌申訴專線:
06-2959023
大甲國小反霸凌、反詐騙申訴專線:
06-2662492轉502
大甲國小反霸凌申訴信箱:
台南市菸害防制檢舉專線:
06-6352631、06-3352678